互联网的普及从来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。我们被时代发扬光大,而后又深深卷入互联网带来的信息漩涡。那么几个正是我们所需要的,这也是网络事件营销得以生存和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。
网络事件营销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怕做大,不怕做大。不要觉得它离我们的生活太远了。让我们看几个例子。
2009年12月中旬,一位名叫“后宫优雅”的女子在微博上自曝拥有一架私人飞机,与当时娱乐圈的众多当红明星私交甚密。为什么她经常和张杰一起吃饭,和李亚鹏一起打高尔夫球?唉,我和俞灏明一起去旅行,经常晒出我的名牌包包和手表。反正一石激起千层浪。对于女人的大话,网友们看法不一。于是,“后宫雅致”成为了当时非常知名的网红,虽然这个人气是打了引号的。
后来这个网红代言了一款网游,随着网红一路走红,备受关注。互联网公司避免了请知名人士代言的方式。基本上,他们仅凭一个“临场”的网红就完成了一场完美的网络营销活动。当然,最后因为游戏本身的问题而宣告失败是后话了。
还记得前段时间的“叶良辰事件”吗?一个不张扬的90后小伙,因为一句“豪言壮语”而走红网络。你可以不认识他,但一定听过“我有一百种办法,让你在当地住不下去,你想试试,良辰还不如陪你玩”这样的豪言壮语。在网络上走红的叶良辰,不仅推出了自己的单曲,还出演了自己的首部网络电影。如果没有互联网,谁会认识他。
事实上,毕竟线上事件营销的势头已经势不可挡。你可能不认同它的多样性和标新立异的扑克牌,有时甚至有点恶搞,但不可否认的是,我们都被俘虏了。毕竟,谁不喜欢新奇好玩的东西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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